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過失傷害案件不起訴勝訴案例

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過失傷害案件不起訴勝訴案例

2

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公司法律顧問 選詠智. www.Law888.tw

#銀行法律師。 #上市公司法律顧問

#離婚律師 #監護權 #刑事訴訟 #土地重劃專業律師 #勞資談判 #民事訴訟 #銀行法律師

#土地不動產訴訟。#高雄、台南、屏東、台北、台中律師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