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誣告案件無罪勝訴案例

刑法第169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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