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張清雄法律預約諮詢專線2728828-內政部令:修正「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二點、第三點規定

預約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7)2728828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28號1樓(旺盛街與自強路交叉口)

 張清雄律師法律文章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w!T.cVzE2VAhaqgslwVvozup1ptBQ-/ http://tw.myblog.yahoo.com/jw!T.cVzE2VAhaqgslwVvozup1ptBQ-/  

 商務部落格:http://www.web66.com.tw/web/Blog?MID=130485

張清雄律師網站:https://law888.tw 

************************************************************************* 

資料來源: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8174/ch02/type1/gov10/num3/Eg.htm

修正「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二點、第三點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二點、第三點規定

部  長 李鴻源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二點、第三點修正規定

壹、應記載事項

二、成屋之應記載事項

(一) 建築改良物標示、權利範圍及用途:

1、建築改良物標示及權利範圍:

(1) 已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坐落、建號、門牌、樓層面積(主建物、附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建築完成日期(以登記簿謄本所載為主,謄本上未列明者,應依使用執照影本或稅籍資料等相關文件)、權利範圍。

(2) 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稅籍證明所載之房屋坐落(若稅籍資料上所記載之權利人和現有之使用人姓名不符者,請賣方提出權利證明文件)。

2、建築改良物用途(詳如附建築改良物使用執照)。

(二) 權利種類:

1、所有權。

2、他項權利。

(三) 所有權人及其住址。

(四) 目前管理與使用情況:

1、公寓大廈應記載住戶規約內容,無法記載者,應說明原因。

住戶規約內容如下:

(1) 專有部分之範圍。

(2) 共用部分之範圍。

(3) 有無約定專用、共用部分(如有,請註明其標示範圍及使用方式)。

(4) 管理費或使用費及其數額。

(5) 公共基金之數額及其運用方式。

(6) 是否有管理組織及其管理方式。

(7) 有無使用手冊?如有,應檢附。

2、是否有依慣例使用之現況:共用部分有無分管協議及其協議內容。

3、水、電及瓦斯供應情形:

(1) 水:自來水、地下水。

(2) 電力:有無獨立電表。

(3) 瓦斯:天然或桶裝瓦斯。

4、有無出租或占用情形?

(五) 建築改良物權利登記狀態:

1、有無他項權利之設定情形?(如:設定抵押權及典權,詳如附登記簿謄本。)

2、 有無限制登記情形?(如: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及其他禁止處分之登記,詳如附登記簿謄本。)

(六) 建築改良物瑕疵情形:

1、有無檢測海砂含氯量及輻射鋼筋?(若有,請附檢測結果,若無,則應說明原因。)

2、是否有滲漏水情形及其位置。

3、是否有損鄰狀況?

4、有無違建或禁建情事?

5、是否曾經發生火災及其他天然災害,造成建築物損害及其修繕情形。

6、是否被建管單位列為危險建築?

(七) 重要交易條件:

1、交易種類:買賣(互易)。

2、交易價金。

3、付款方式。

4、 應納稅額、規費項目及負擔方式:(稅額為預估值即可,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繳款書為準)

(1) 應納稅額、規費項目:契稅、房屋稅、代書費、印花稅、登記規費、公證費、水電、瓦斯、管理費及電話費。

(2) 負擔方式:由買賣雙方另以契約約定。

5、賣方是否有附贈買方之設備?如有,請敘明設備內容。

6、他項權利及限制登記之處理方式(如無,則免填)。

(八) 停車位記載情形(如無,則免填):

1、有否辦理單獨區分所有建物登記?

2、使用約定。

3、平面式、機械式停車位。

4、 車位編號(已辦理產權登記且有登記車位編號者,依其登記之編號,未辦理者,依分管編號為準)。

(九) 標的資訊

1、建物現況格局(例如:房間、廳、衛浴數,有無隔間)

2、 建物型態(依建物型態分為公寓(五樓含以下無電梯)、透天厝、店面(店鋪)、辦公商業大樓、住宅大樓(十一層含以上有電梯)、華廈(十層含以下有電梯)、套房(一房(一廳)一衛)、工廠、廠辦、農舍、倉庫或其他等型態)

三、預售屋之應記載事項

(一) 建築改良物坐落。

(二) 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之建照日期及字號。

(三) 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

(四) 共同使用部分項目、總面積及其分配比例。

(五) 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

(六) 建築改良物構造、高度及樓層規劃。

(七) 工程進度(預定開工、取得使用執照及通知交屋之截止日期)、保固期限及範圍。

(八) 目前管理與使用情況:公寓大廈應記載規約草約內容,無法記載者,應說明原因。

規約草約內容如下:

1、專有部分之範圍。

2、共用部分之範圍。

3、有無約定專用、共用部分(如有,請註明其標示範圍及使用方式)。

4、管理費或使用費及其數額(管理委員會未成立者,其數額以預估數額為準)。

5、公共基金之數額及其運用方式。

6、是否有管理組織及其管理方式。

7、有無使用手冊?如有,應檢附。

(九) 預售屋瑕疵情形:

1、 有無檢附「施工中建築物新拌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報告單」及「施工中建築物出具無輻射污染證明」?若無,則應說明原因。

2、是否有損鄰狀況?

(十) 重要交易條件:

1、交易種類:買賣。

2、交易價金。

3、付款方式。

4、 應納稅額、規費項目及負擔方式:(稅額為預估值即可,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繳款書為準)

(1) 應納稅額、規費項目:契稅、房屋稅、代書費、印花稅、登記規費、公證費、水電、瓦斯、管理費及電話費。

(2) 負擔方式:由買賣雙方另以契約約定。

(十一) 停車位記載情形(如無,則免填):

1、平面式、機械式停車位(請註明其長、寬、高及其誤差範圍)。

2、車位編號。

(十二) 標的資訊

1、建物格局(例如:房間、廳、衛浴數,有無隔間)

2、 建物型態(依建物型態分為公寓(五樓含以下無電梯)、透天厝、店面(店鋪)、辦公商業大樓、住宅大樓(十一層含以上有電梯)、華廈(十層含以下有電梯)、套房(一房(一廳)一衛)或其他等型態)。

 ***********************************************************************************************************高雄律師公會張清雄律師詠智聯合律師事務所專辦訴訟專業的律師團隊

諮詢服務電話(07)5226665給您最專業、活力、熱誠的服務,提供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訴願、代書、土地代書等服務.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預防糾紛.解決問題
**法律諮詢服務項目本票裁定,連帶保證人糾紛, 大樓管理糾紛,易科罰金問題,偽造文書,拋棄繼承,命令,所有權,強制執行,傷害罪,違規,調解委員會,過失傷害,存證信函,法拍屋,遺產繼承,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高雄律師,高雄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國賠,法律顧問,交通,律師,代書事項
**1.律師2.上訴律師3.仲裁與調解法律師4.保險法律師 5.刑事法律師 6.土地使用和劃分律師7.契約法律師 8.家庭法律師9.就業及勞工法律師10.性騷擾律師11.監護律師12.破產法規律師13.酒後駕車律師14.民法律師15.民事訴訟律師 16.離婚律師17.物權法律師 18.醫療糾紛律師19.辯護律師20.遺囑、委託和房地產法律師
**服務項目:1.優良企業公司量身訂製專屬VIP級法律顧問幫您息爭止訟2.民事、商事、刑事、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權案件案件 3.公司法律糾紛處理、勞資爭議糾紛處理4.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糾紛處理、票據案件5.法律文件-遺囑、提存書、取回提存物請求書、離婚協議書、公証/認證請求書、存證信函、律師函及法律訴狀等6.離婚、親子、收養、繼承等家事非訟事件。7.各類型契約書擬定、簽約、見證、修改
**合作代書服務項目 1.不動產買賣贈與、法拍、分割、繼承、信託、所有權移轉登記 2.遺產稅申報、贈與稅申報、其他代書有關業務代辦。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諮詢-預防糾紛.解決問題.
**法律諮詢服務項目本票裁定,連帶保證人糾紛, 大樓管理糾紛,易科罰金問題, 偽造文書, 拋棄繼承,命令, 無照駕駛, 所有權 ,,強制執行,戶籍謄本,傷害罪, 違規,調解委員會,過失傷害,民事訴訟,存證信函,法拍屋,遺產繼承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酒駕,詐騙,**高雄律師,高雄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國賠,法律顧問,交通,律師,代書事項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