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損害賠償事件調解成功案例

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損害賠償事件調解成功案例

1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

#上市公司法律顧問

#企業併購法 #證券交易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公司自治原則

#董事變更登記

#保留訴訟權利

#申請董事變更

#公司法律顧問

#企業經營策略規劃

#民事訴訟 #離婚律師 #監護權

#刑事訴訟 #銀行法律師

#土地不動產訴訟

#勞資談判

#高雄律師

#台南律師

#屏東律師

#台中律師

#台北律師

#新北市律師

 

https://www.law88888.com.tw

(07)272-8828

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28號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