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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返還價金事件調解成功案例 民法第541條 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所收取之金錢、物品及孳息,應交付於委任人。 受任人以自己之名義,為委任人取得之權利,應移轉於委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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