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請求返還房屋事件勝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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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7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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