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張清雄法律預約諮詢專線2728828-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審核及管理辦法」

預約法律諮詢服務電話: (07)2728828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28號1樓(旺盛街與自強路交叉口)

張清雄律師法律文章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w!T.cVzE2VAhaqgslwVvozup1ptBQ-/
商務部落格:http://www.web66.com.tw/web/Blog?MID=130485

張清雄律師網站:https://law888.tw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2
025477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21 條條文
第 2 條    保險業申請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近一年之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應符合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
第一項之適足比率。
二、最近一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
上者。但其違法情事已獲具體改善經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在此限。
三、最近一年內主管機關及其指定機構受理保戶申訴案件非理賠申訴率、
理賠申訴率及處理天數之綜合評分值為人身保險業由低而高排名前百
分之八十。但經保險業提出合理說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 4 條    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之風險管理,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保險金信託業務以該保險業所承保保險契約之保險金給付為限,且範
圍應符合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
二、保險業應將信託財產與自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信託財產
之保管並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不得將信託財產挪為己用或挪用於
其他委託人交易之需:
(一)委由符合下列條件之金融機構保管:
1.最近半年度普通股權益比率達百分之七以上。
2.最近半年度第一類資本比率達百分之八點五以上。
3.最近半年度資本適足率達百分之十點五以上。
(二)由保險業自行保管。但該保險業應設置專責部門或單位經營保險金
信託業務;若為設置專責單位者,該專責單位不得隸屬於與非信託
財產運用相關之部門。
三、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不得兼任其他資金運用相關業務之經營。
四、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專戶,並以信託財產名義表彰
;信託財產為應登記之財產者,應依有關規定為信託登記。
五、保險金信託業務與保險業其他業務間之共同行銷、資訊交互運用、營
業設備及營業場所之共用方式,不得有利益衝突或其他損及保戶權益
之行為。
第 21 條   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有信託資金運用違反保險法令或本辦法規定
之情事、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未達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項
之適足比率或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有損及委託人或受益人權益之虞
者,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或命其限期改善外,並得依情節之輕重,分別
或同時為下列處分:
一、廢止其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之許可。
二、限制其不得承作新保險金信託業務。
三、命其將信託財產委由符合第四條第二款第一目條件之金融機構保管。
四、其他改進業務之處置。
保險業經主管機關依前項第一款廢止其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之許可者,應
於六個月內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將廢止前已承作之保險金信託業務及信託
財產依信託契約移轉予得經營或兼營保險金信託業務之事業;逾期未移轉
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處分。

*******************************************************************

 高雄律師公會張清雄律師詠智聯合律師事務所專辦訴訟專業的律師團隊

諮詢服務電話 (07)2728828給您最專業、活力、熱誠的服務,提供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訴願、代書、土地代書等服務.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預防糾紛.解決問題
**法律諮詢服務項目本票裁定,連帶保證人糾紛, 大樓管理糾紛,易科罰金問題,偽造文書,拋棄繼承,命令,所有權,強制執行,傷害罪,違規,調解委員會,過失傷害,存證信函,法拍屋,遺產繼承,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高雄律師,高雄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國賠,法律顧問,交通,律師,代書事項
**1.律師2.上訴律師3.仲裁與調解法律師4.保險法律師 5.刑事法律師 6.土地使用和劃分律師7.契約法律師 8.家庭法律師9.就業及勞工法律師10.性騷擾律師11.監護律師12.破產法規律師13.酒後駕車律師14.民法律師15.民事訴訟律師 16.離婚律師17.物權法律師 18.醫療糾紛律師19.辯護律師20.遺囑、委託和房地產法律師
**服務項目:1.優良企業公司量身訂製專屬VIP級法律顧問幫您息爭止訟2.民事、商事、刑事、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權案件案件 3.公司法律糾紛處理、勞資爭議糾紛處理4.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糾紛處理、票據案件5.法律文件-遺囑、提存書、取回提存物請求書、離婚協議書、公証/認證請求書、存證信函、律師函及法律訴狀等6.離婚、親子、收養、繼承等家事非訟事件。7.各類型契約書擬定、簽約、見證、修改
**合作代書服務項目 1.不動產買賣贈與、法拍、分割、繼承、信託、所有權移轉登記 2.遺產稅申報、贈與稅申報、其他代書有關業務代辦。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諮詢-預防糾紛.解決問題.
**法律諮詢服務項目本票裁定,連帶保證人糾紛, 大樓管理糾紛,易科罰金問題, 偽造文書, 拋棄繼承,命令, 無照駕駛, 所有權 ,,強制執行,戶籍謄本,傷害罪, 違規,調解委員會,過失傷害,民事訴訟,存證信函,法拍屋,遺產繼承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酒駕,詐騙,**高雄律師,高雄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國賠,法律顧問,交通,律師,代書事項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