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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損害賠償事件一審勝訴案例
民法第502條第1項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逾約定期限始完成,或未定期限而逾相當時期始完成者,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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