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給付票款事件一審勝訴案例

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給付票款事件一審勝訴案例

1

案件簡述:
本所當事人持有被告簽發之支票,經遵期提示因存款不足遭退票,故依法提起訴訟,被告則以系爭支票為其前夫盜用其印章簽發,被告不負付款責任。本所律師主張被告未提出積極證據證明係其前夫盜用其名章簽發系爭支票之事實,而系爭支票之發票人印文既屬眞正,縱由他人代為蓋用,除有確切反證外,應推定為本人授權,感謝法官願意採信本所律師主張,判決本所當事人勝訴。

票據法第126條

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

www.law888.tw
全台法律顧問推薦張清雄律師
☎️(07)272-8828
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28號

#上市公司法律顧問

#證券交易法

#銀行法

#土地重劃案件

#鄰房訴訟

#詐騙集團案件

#公司法律顧問

#企業經營策略規劃

#民事訴訟勝訴

#離婚律師 #監護權

#刑事案件勝訴

#土地不動產訴訟

#勞資談判

#股權合約訴訟

#物流合約訴訟

#建築合約糾紛

#遺囑訴訟

#遺囑效力

#企業ESG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