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07)2728828-客戶損害賠償事件勝訴案例

 

民法第495條第1項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除依前二條之規定,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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