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us now:
預約法律諮詢服務電話: (07)2728828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28號1樓(旺盛街與自強路交叉口)
張清雄律師法律文章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w!T.cVzE2VAhaqgslwVvozup1ptBQ-/
商務部落格:http://www.web66.com.tw/web/Blog?MID=130485
張清雄律師網站:https://law888.tw
*************************************************************************
著作權法
第 65 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
,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
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第 88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被害人得依下列規定擇一請求: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但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損害時,得以
其行使權利依通常情形可得預期之利益,減除被侵害後行使同一權利
所得利益之差額,為其所受損害。
二、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
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
依前項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
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
重大者,賠償額得增至新臺幣五百萬元。
*******************************************************************
高雄律師公會張清雄律師詠智聯合律師事務所專辦訴訟專業的律師團隊
諮詢服務電話 (07)2728828給您最專業、活力、熱誠的服務,提供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訴願、代書、土地代書等服務.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預防糾紛.解決問題
**法律諮詢服務項目本票裁定,連帶保證人糾紛, 大樓管理糾紛,易科罰金問題,偽造文書,拋棄繼承,命令,所有權,強制執行,傷害罪,違規,調解委員會,過失傷害,存證信函,法拍屋,遺產繼承,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高雄律師,高雄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國賠,法律顧問,交通,律師,代書事項
**1.律師2.上訴律師3.仲裁與調解法律師4.保險法律師 5.刑事法律師 6.土地使用和劃分律師7.契約法律師 8.家庭法律師9.就業及勞工法律師10.性騷擾律師11.監護律師12.破產法規律師13.酒後駕車律師14.民法律師15.民事訴訟律師 16.離婚律師17.物權法律師 18.醫療糾紛律師19.辯護律師20.遺囑、委託和房地產法律師
**服務項目:1.優良企業公司量身訂製專屬VIP級法律顧問幫您息爭止訟2.民事、商事、刑事、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權案件案件 3.公司法律糾紛處理、勞資爭議糾紛處理4.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糾紛處理、票據案件5.法律文件-遺囑、提存書、取回提存物請求書、離婚協議書、公証/認證請求書、存證信函、律師函及法律訴狀等6.離婚、親子、收養、繼承等家事非訟事件。7.各類型契約書擬定、簽約、見證、修改
**合作代書服務項目 1.不動產買賣贈與、法拍、分割、繼承、信託、所有權移轉登記 2.遺產稅申報、贈與稅申報、其他代書有關業務代辦。
**中小企業法律顧問諮詢-預防糾紛.解決問題.
**法律諮詢服務項目本票裁定,連帶保證人糾紛, 大樓管理糾紛,易科罰金問題, 偽造文書, 拋棄繼承,命令, 無照駕駛, 所有權 ,,強制執行,戶籍謄本,傷害罪, 違規,調解委員會,過失傷害,民事訴訟,存證信函,法拍屋,遺產繼承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酒駕,詐騙,**高雄律師,高雄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國賠,法律顧問,交通,律師,代書事項